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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起名能否用个人名品牌作名字?
公司起名可以在字号中使用人名,这是种传统的起名方法。古代商铺等就常以个人名起名,现代公司起名可以使用个人品牌,仅就世界100强的顶级企业中,就有不少是以创始人的个人品牌起家的。在西方,个性的张扬和对家族的看重,使得以姓氏命名公司成为传统。姓名成为产品的代称,人成为了一件商品。说起福特就知道是汽车,说起松下必然是电器,由此可见使用个人姓名作为公司起名并非小公司才可以,大公司更是如此。
这是一个最常用的方法。人类史上的品牌商品的出现,就是欧洲手工作坊主一个个把自己的名字利用各种方式显示在自己的产品上。法国最早报道产品名称的文章说:“消费者们可以完全相信那些印有他们自己名字的商品的质量,因为我们很难想像,哪一位生产者敢用自己名字开玩笑。”
直接用人名作为产品名称的,往往是历史上有一定影响的人物,如华佗,他是我国历史上的神医。还有的是以公司店铺创业者、产品品牌设计的名字来取名的,如Johnnie Walker酒(创始人John Walker),Parker笔(创始人George Parker),Brand’s鸡精(创始人H.W.Brand),Adidas球鞋(创始人Adolf Dassler 的小名Adi加上姓的前三个字母das的组合)。“奔驰车”以创始人卡尔·奔驰来取名的,还有福特汽车、吉利胡须刀、李宁牌运动鞋、熊倪服饰、毕加索咖啡等,在日本甚至还把“涂料型的合剂”取名为“毕加索情调”。这些都是利用名人效应把消费者和产品拉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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